人事管理--------优秀青年教师选拔表彰工作
关于开展第三次优秀青年教师选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及有关单位:

为支持和激励青年教师献身教育事业,院党委、院行政决定于2002年年底首届青年教师工作会议召开时,表彰学院第三批优秀青年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35周岁以下(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二、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推荐、评审,好中选优。

三、选拔条件:

近五年来,在师德、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如下成绩:

1、师德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同等条件下获院级及以上奖励优先。

2、教学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独立系统、熟练讲授1门及以上课程,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3、科研方面:积极参与科研、教研和教学实践活动,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省级3篇;

(2)省级论文1篇,国家级1篇;

(3)参加省级汇演、汇展并获奖1次并发表省级论文1篇。同时主持院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项。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2、各教学单位推荐不超过3名参选人员,非教学单位(以党总支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参选人员,并在单位内公示征求意见。

3、学院组建专家组,评审产生优秀青年教师提名人选,公示征求意见。

4、学院审批、表彰,人数不超过15名。

五、奖励办法: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在首届青年教师工作会议期间,学院将发布表彰决定,并向优秀青年教师颁发证书,每人奖金2400元(每月同工资款发放100元,连续2年)。

六、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 申报材料:

(1)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一式一份;

(2)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情况一览表一式二十五份;

(3) 学生评价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4) 教学任务书、专著、论文、科研项目书及各种获奖证书等;

(5) 其他相关材料。

2、报送时间:

11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人事处。

七、本文件的内容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OO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