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管理--------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
|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重要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与要求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独立从事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科研训练,毕业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八周,在此期间内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 一、调查研究、中外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二、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 四、实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五、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六、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七、撰写论文或设计的能力;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任务书下达及开题报告的撰写 第二条 选题原则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符合学生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综合训练;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选题应结合社会、生产、科研,具有理论和实际意义;难度和分量适当,并且保证具备相应的资料、实验条件和场地等基本条件。 二、对学生提出的有特色的选题,若符合教学要求,条件允许,经所在专业教研室审查后,应积极支持。 三、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 1、课题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 2、课题范围过专、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3、本科生难以胜任的; 4、毕业论文(设计)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 第三条 选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附件二),陈述课题来源、课题简介、论文(设计)要求及所具备的条件等,经所在教研室讨论和系主任审定后生效。 毕业论文(设计)所选题目中,如果同一项课题需由2名及2名以上同学完成,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以区别(加副标题)。 二、选题工作应于毕业论文(设计)的前一学期进行,选题目录向学生公布,实施教师、学生双向选择,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各系根据选题的落实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统计表》(附件三)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第四条 任务书的填写与下达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确定以后,应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四),经学生所在专业教研室的负责人审查、系主任签字后生效,并于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一周发给学生。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参照《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中的内容,明确毕业论文(设计)中学生须各自独立完成的工作。 任务书内容必须按有关要求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不得随便涂改。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然后再剪贴。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所在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同意,系主任批准,方可变更。 第五条 学生接受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后,要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并填写《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五)。 第三章 对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的要求 第六条 系级领导要对本系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和具体考核评分办法,要亲自深入到教师、学生中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和答辩结束工作进行部署与检查,并做好总结工作。 第七条 各专业教研室应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研究制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教研室主任应认真安排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审查任务书及开题报告填写情况。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审定,组织、安排本教研室教师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做好工作小结。 对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严格审查,从严要求,加强管理。 第四章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八条 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相当职称以上且有一定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等其它人员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专业教研室安排,经系主任审查后方可担任。 第九条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宜过多,若指导多个学生,应有合理结构的导师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人每周不得少于2次。要严格控制指导教师的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二周以内的须经系主任批准,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和委托他人代为指导;请假超过二周者,系领导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 第十条 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放任自流或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一、按规定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或课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支持、指导学生自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或课题。 二、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把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关。 三、按任务书的要求制订指导计划,在参考文献、资料、实验设备、器材等有关方面帮助学生作好准备; 四、审查学生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方案和进程安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进行答疑与指导。关心学生,排除各种干扰。 五、重视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等基本功的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六、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提出全面修改意见,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预审,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七、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论文(设计)质量,公正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和成绩,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 八、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端正学风,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育人放在首位。 九、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成果,审查合格后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并在规定结束日期前两天交教研室验收。 第五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十三条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同学间团结协作、相互关心,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 第十四条 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坚持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旦发现套用和抄袭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论处。 第十五条 尊敬教师,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因事或因病离岗,应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同时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按《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第十七条 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为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等。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时,应按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附件十)装订成册,连同相关资料交指导教师评阅。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经指导教师同意可推荐作为论文发表。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与答辩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除了指导教师对其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写出评语外,还应由二名教师担任评阅工作(指导教师不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教师),写出评语。答辩组成员在答辩前,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供答辩提问选用。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一、答辩应在教研室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审查合格后进行。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各系答辩委员会组织并主持,答辩委员会由系学位委员会成员或专家5-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成立后,应填写《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申报表》(附件六)报教务处备案。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科技人员)人员担任,其中应有高级职称人员参加并担任组长。答辩小组组长负责向学生公布答辩小组教师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时间及地点。 三、答辩时间控制在:学生介绍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15-20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15-20分钟。 四、答辩结束,答辩小组应为每位答辩的学生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给出成绩等级。对于评定成绩有异议的学生,由答辩委员会做出处理或组织二次答辩。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与答辩工作必须严格按《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与答辩的规范化要求》(附件九)进行。 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意见,最后给定学生成绩,并建议是否颁发学历证书和授予学位。 第七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工作态度、论文(设计)和图纸、实物的质量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成绩的评定应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三者分别评定,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小组意见给出总评成绩。 第二十四条 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20%以内,严格区分“良好”、“中等”与“及格”的界限,对工作态度差、达不到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学生,应评为“不及格”。 第二十五条 评分标准: 优秀:能圆满地完成课题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或创新,其成果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论文(设计)内容完整、论述详尽、计算正确、层次分明,书写规范;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课题任务;内容完整、计算及论述基本正确;论文(设计)书写较规范;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完成课题任务;论文(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计算及论述无原则性错误;论文(设计)书写基本规范;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表现较好;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课题任务;论文(设计)质量一般,无大的原则性错误;论文(设计)的书写不够规范;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对所提出问题基本上能够回答,虽有错误,但不是重大原则性错误。 不及格:没有完成课题任务或论文(设计),论文(设计)中有重大原则性错误,答辩中逻辑混乱,概念不清。 第二十六条 答辩全部结束后,各系需填写《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八),经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并交院档案室存档。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不能免修。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予重做;重做仍不及格者,按《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制度化管理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应制度化,规范化。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环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动员 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必须召开有系、教研室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全体指导教师及学生参加的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组织学习本管理规定,明确职责及要求。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 检查分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行,由各系组织落实。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评估。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是否符合要求,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有无开题报告。 2、中期: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期中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工作量饱满程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各系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通过不同方式了解各系期中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3、后期:答辩前,一方面要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的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文字材料的形式及内容等进行验收;同时检查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附件七)的填写情况。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资料归档以及规范化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必须进行书面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情况;对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2.各专业推荐2-3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缩写(3000字左右,用Word文档打印),于暑假前交学院教务处汇编成册(附软盘)。 3.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必须包括: 1)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材料。包含: ①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要求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完成。 ②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要求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一周内完成。 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要求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后二周内完成。 2)毕业论文(设计)及图纸、软件、硬件成果等。 毕业论文(设计)一律用黑墨水钢笔书写或打印(原则上要求打印),论文的字数理工科要求不少于6000字,文科不少于10000字,并附有300-400汉字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外文摘要。有关撰写的格式及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执行。 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及装订程序应符合《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附件十)。 3)毕业论文总结材料。包括毕业论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论文(设计)书面总结材料。 毕业论文(设计)的各类资料必须合装在专用资料袋中,并统一编制目录,存放在各系资料室中。 4、报教务处存档材料:选题统计表、答辩委员会成员申报表、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管理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 |